首页 | 法律资讯 | 律师律所 | 房产律师 | 司考信息 | 搜索 | 论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

2010-04-21 09:33 来源: 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部分
被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审理的批复
(法释〔2010〕6号 2010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5次会议通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有的高级人民法院请示,对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但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应当适用何种程序审理。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诉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对全案进行审查,并对涉及死刑之罪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依法开庭审理,一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对附带民事诉讼依法审理,并由同一审判组织对未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作出是否同意判处死刑的裁判。

  此复。

 

我要评论 | 点击查看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相关新闻

律师咨询

举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