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了劳动争议审判庭,这也是北京市法院首家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审判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江,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苗华,丰台区政法委副书记张旭明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丰台区工会领导出席了成立大会。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因裁员、降薪、拖欠工资等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不断涌现,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也逐年增多并呈现出新特点:
1、受理案件数量急剧上升。该院2007年全年受理劳动争议类案件414件,2008年全年受理777件,2009年全年受理967件,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月26日期间共受理312件;
2、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行业和人员广泛,从大型国有企业到中小型民营企业,从高新技术企业到劳动密集型企业,从高学历知识分子到农村外来务工人员,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及各个不同层次的劳动者;
3、群体性诉讼案件数量相对较多。劳动者一方为十人以上的案件不断上升,2007年39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9.42%;2008年240件,占总数的30.89%;2009年270件,占总数的28.13%;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月26日期间69件,占总数的22.12%。此类案件在大型国有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呈高发趋势;
4、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难度较大,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比率较低,绝大多数案件最终以判决方式结案。而且,劳动争议案件的上诉率也远远高于其他类型案件,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的情形也较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