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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面积有误差,是否双倍赔偿?

2009-04-16 22:05 来源: 作者: 点击:

张先生:我购买了一套150多平米的房子,如今交房时,实测面积足足少了近6平米,超过了3%这一限定。我查阅了一些资料,根据规定,开发商应该双倍返还超出3%部分的购房款,但由于我与开发商的合同内关于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差额处理办法中,并没有双倍返还这一条。因此,开发商并不认可。那是不是说我就没法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了?

  
    律师答疑: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双倍返的法律依据之一。但适用是否按上述的规定,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开发商与购房者没有以上述规定相反的约定,对于民事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都是约定优于法定的。张先生能否获得双倍返还,还是要认真看看合同有没有与上述法律规定相反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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